電動車作為我們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,可能大家關注得比較多就是它的續(xù)航和動力,但是很多人卻缺乏相關的安全意識。尤其很多人不知道騎電動車是要佩戴頭盔的。
2019年3月4日浙江省公安廳關于《浙江省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征求意見稿中第22條第9例明確規(guī)定了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要佩戴頭盔,違法第22條規(guī)定的處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騎電動車上路,不佩戴頭盔一般是處于20元-50元的罰款,因為電動車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,不需要駕照,不存在扣分的情況。
電動車新規(guī)后,符合新國標的兩輪電動車大致分為三類,電動自行車、電摩和輕便電摩,其中電摩和輕便電摩屬于機動車,如果您的電動車懸掛的是機動車牌照,并且取得駕駛證的,不佩戴頭盔被交警叔叔查到以后是要扣分的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明確規(guī)定,駕駛摩托車時,駕駛人員和乘坐人員應當按規(guī)定戴安全頭盔。不按照規(guī)定佩戴安全頭盔的,將受到記2分,罰款200元的處罰。